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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奖励500万!有重大科技奖的你速度看过来| 政策速递

2017-06-21 13:51:0057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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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杭州日报》

作为创新的主体,企业在科研阶段都是“高投入低回报”的,到后来很多企业的重大创新成果都躺在实验室或论文里,为什么呢?产业化的资金成了创新者的“绊脚石”。

如何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自主创新,并实现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?杭州的思路就是,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精准发力。根据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市委【2016】16号文)第11条,重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产业化,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最高奖励500万元。

在企业家看来,这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科研经费问题,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,还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,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,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互动。此外,通过重奖,还能进一步加强产业部门、高校和研究院所的合作,实现优势互补。

一、  政策条款

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实施产业化的奖励力度。本市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完成的自主创新成果,如成果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领域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杭州发展信息经济“一号工程”重点支持产业领域,且在杭实施产业化后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,并获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、二等奖的,分别给予500万元、100万元的奖励;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,给予100万元的奖励。 

二、适用对象

这一政策条款的适用对象为在杭注册企业。 

三、政策核心点

获得奖励需符合的条件,包括企业需作为第一承担单位,成果需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领域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杭州发展信息经济“一号工程”重点支持产业领域,产业化后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,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、二等奖和省科学技术一等奖。

四、企业案例

2016年12月,在杭州市科技创新暨“一号工程”大会上,杭州市人民政府对获得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“首个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、产业化和推广应用”项目和获得2015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“H高清视频物联的感知层和应用层关键技术及产业化”项目予以通报表彰,并分别给予500万元、100万元的奖励。

“这是中国创新药第一个科学进步奖一等奖,也是我们浙江省企业第一个拿到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,非常激动,这说明我们10年的努力得到了国家最高程度的认可。”在正式获颁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后,贝达药业创始人、董事长丁列明曾如此动情地说。

如果你想要了解奖励申请条件、流程、标准等方面的更详尽信息,可致电杭州市科委(0571-87060403,87061059)咨询。欲通览市委【2016】16号文全文,可扫描文中二维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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